一、准备离婚时孩子抚养费多少
法院通常会依子女真实所需、父母承担能力与本地实际生活水准来考量并决定抚养费额度:
1.如果拥有稳定收入,抚养费用则应大致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
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上述比例可适度提升,然而最高限度不可逾越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若家庭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用可依当年度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予以确定。
若存在特殊情况,对前述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或下调;
3.抚养费应当定期交付,如具备条件者,亦可一次性全额支付;
4.在父母任何一方缺乏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其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财物,均可用以抵扣抚养费用;
5.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情况下截止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婚姻抚养费律师如何分割
在担任婚姻抚养费分割事项的律师工作过程中,我们将深刻认识到,为子女提供合理且充分的赡养费用是至关重要的责任与义务。
故此,我们会严格根据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及当地社平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加以全面详细地计算和精细考量。
首先,我们需深入探寻并掌握双方的财务状况,这不仅包括他们当前拥有的稳定收入和年度总收益等显性的信息,还会力求深入调查具体的可能影响抚养费制定的其他因素,进而针对这些信息,向当事人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抚养费分配建议规划。
在执行抚养费用分割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始终以保证子女基础生活区域、教育、健康医疗等各方面的需求能得到满足,并确保其健全优质生长为前提条件。
同时,我们也会重视并尊重父母双方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努力实现抚养费配额的公正性、合理性。
对于有多个子女或者涉及特殊情形的个案来说,我们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抚养费系数进行相应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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