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需要什么手续去法院
1.刑事案件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可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也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民事案件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3.行政案件上诉。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中一人或者部分人上诉,应当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和与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相等的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应在十日内提出答辩,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二、上诉状的内容都有什么?
上诉状的内容有: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上诉的请求、上诉的事实与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三、案件上诉多久有结果
如果是民事案件的上诉,一般会在三个月内有结果,因为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的院长批准。
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不服第一审裁判,则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是刑事案件的上诉,会在二个月内有结果,除非有特殊情况,因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会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3.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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