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过户去什么部门办理
时间:2023-03-29 08:50:14 2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一、房屋没了宅基地使用权是不是能继承

房屋没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1、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如果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

二、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此,宅基地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房屋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三、农村宅基地70年到期怎么办

如果到期的,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的取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3、以户为单位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由此可见“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农户中只要有成员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当然存续,户员迁出或者死亡肯能导致宅基地的面积被核减,但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灭失。

4、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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