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到男方
结婚迁移户口流程:
一、夫妻户口同一县市:
1、到女方户籍地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
二、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重办身份证。
三、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吗
男方户口可以移到女方户口家.夫妻投靠所需材料: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2、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3、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承诺时限: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女方迁户口到男方需要什么手续?
1、去男方户籍所在居委会申请,开具证明。
2、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办理上述两个申请时都要出示你俩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3、得到上述批准后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开据“户口准迁证”。
4、持“户口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开据“户口迁移证”。
5、持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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