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的继承问题
时间:2023-09-03 04:50:23 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村房产具有继承性质,但宅基地一般不能被继承。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但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得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农村房产具有继承性质。农村房产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住宅。由于这些房产是为了支持农民集体利益而建造的,所以农民无需支付土地费用即可获得,具有福利性质。不过,宅基地一般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可以占有、使用该房产,但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得对该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等。

宅 基 地 上 的 房 屋 能 继 承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所有,而非个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36条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继承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继承人需要对被继承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房屋所有人已经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另外,《民法典》第36条规定,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可以随时申请房屋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其所有权可以依法继承。但是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或者代管人拒绝给予补偿或者造成严重损失,则其继承人或者权利人不能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继承人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以便依法继承房屋。

农村房产具有继承性质,但需要注意法律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继承人需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要求。如果房屋所有人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补偿。继承人需要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以便依法继承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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