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买的情况下,离婚另一方一般没有份,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是依法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有出资,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所用的有份。
一、夫妻离婚的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四)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婚前父母赠予的房产儿媳有份吗
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赠,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受赠人只能是男方,那么男方在婚后受赠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赠,并且指定受赠人只有男方一人,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妇没有份。
三、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首先先要确定该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且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则属于出资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前一方出资购买,婚后追加另一方的名字或者购房合同上写上了两人的名字,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方不承认另一方出资的,而且未登记一方无法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的,法院也认为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得分割。
而在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了双方名字或者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协议的遵循协议,没有协议的原则上应当平分,但是如果一方离婚时有转移、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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