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一、电动车上牌照手续有哪些
(一)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证件:
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
上牌不仅需要购车发票、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还需要电动车的合格证。合格证与电动车都是相对应的,只有一份,如果要补办的话,必须找到厂家,而这中间都是有一定的费用开销的。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也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有合格证,如果有合格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二)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
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
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
二、小车和电动车相撞怎么处理
小车和电动车相撞的处理方式如下: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的类型,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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