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有人说网站平台没有按照协议的要求,没有按照投资人的指定投资,是种违约行为,认为更符合非法经营的犯罪特征,正确说应该是非法经营行为。网贷公司拿这个钱放贷出去了,也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何况有的把这个钱挪作他用,或者说捐款逃跑,那就是集资诈骗,就是犯罪。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主管机构。三无状态下,谁都可以进来,有能力的没能力的,有资质的没资质的,有实力的没实力的,那么可能没实力没后续支持的等等很容易冲进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也进来了。我们国家应该有这样一部法律或法规来专门规定P2P平台究竟允许不允许,合法不合法。从P2P平台跟投资人债务人关系上来说,也应该对他们的这种协议和合同进行微观的管理,应该在这里面进行一些权利和义务和风险的提示,以及P2P平台应该从事的业务的限制。
上文介绍的是网贷公司的法律风险比较大,但是不能说明所有的网贷都是违法的,不合法的。只是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严格的规范网贷市场,造成网贷市场的混乱。很多人就认为所有的网贷都是不合法的,其实大部分的网贷还是合法的。网贷合不合法还需要根据网贷公司的设立、经营的模式、贷款的利息等方面分析其合法性。
网贷作为新型的金融形式,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网贷的市场监管。同时应该立即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惩不法网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甚至有些网贷公司利用网贷进行网络诈骗、放高利贷、裸贷、校园贷等不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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