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罪量刑过程中,对罪犯所展现出的立功能力进行评估时,主要考察其是否实施了揭露他人犯罪活动或者提供关键线索从而使得另一刑事犯罪得到成功追诉的行为。
换言之,罪犯可以通过主动向司法机关披露与自身案件相关的同伙或其他罪犯的藏身之处,或者提供涉及犯罪行为的重要物证等方式来证明自己具备立功的能力。
如果罪犯的这些努力能够协助司法机构更为高效地开展打击犯罪工作的话,他们的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