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离婚分割财产如下:
1.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
2.老年人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割。无工资收入的家庭妇女对共同财产有同样的平等分割权。应该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尤其是女方。
一、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方家暴能判他净身出户吗
对方家暴不能判他净身出户,分割财产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三、离婚了房子是否还可以共同拥有
离婚了房子还可以共同拥有,但是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共有。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一、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具体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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