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继承如何进行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继承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材料。
三、继承房产后出售需要交什么费用
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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