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继承如何进行过户
时间:2023-12-28 06:46:55 44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继承如何进行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继承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材料。

三、继承房产后出售需要交什么费用

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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