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院不受理可以向该院院长或该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投诉后应当对法院不受理的行为予以调查,如果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一、诉讼法院不受理向哪投诉
诉讼法院不受理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诉讼法院不受理,律师费可不可以退回来
诉讼法院不受理,律师费一般不可以退回。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三、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1.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4.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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