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什么意思
时间:2023-03-22 11:53:00 3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当事人所在地,既包括当事人住所地,也包括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一、债权转让纠纷法院怎么审理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管辖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大致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这里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3)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纠纷管辖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民事诉讼法》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地只能有一个,应在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营业地也可以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的,经查该营业地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可以继续管辖,经查该营业地不是主要办事机构的,应当移送登记地管辖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

三、法院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是针对债务人所提起的,即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如果债务人是公民,则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债务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3、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5、没有注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所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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