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项权证办完后下一步干嘛?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贷款批下来就会通知当事人去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出来以后交到银行,银行就会放款的。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如何办理他项权证?
1、到房产部门领取申请表并填写。
2、到银行盖章,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3、带上银行盖章的申请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评估报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部门申请登记。
4、领取他项权证。
5、把他项权证交给银行(公积金处)后,他们就会放款了。
三、办理和注销他项权证的材料有哪些?
1、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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