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解除房屋转让协议没有效。房屋转让协议的写法是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以及违约条款等。房屋转让协议一般在专门的房屋公证处进行公证。
一、口头解除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之后,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转让协议怎么写
房屋转让协议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写明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
3.写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
4.内容要具体明确详细。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房屋转让协议去哪里公证
房屋转让协议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转让公证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转让双方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转让公证书。
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房屋转让公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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