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死亡后进行行政诉讼的方式为: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另外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一、行政诉讼中止什么时候终结
若行政诉讼因事由中止的,其中止的期间在中止事由的消灭之后即终结。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止诉讼的事由包括: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二、信访办不作为怎么办
信访办不作为的处理方式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2、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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