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的财物,借钱不还的,是诈骗。如果行为人没有前述情形,只是到期无力偿还的,或者不想偿还的,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构成诈骗。
一、认定诈骗罪行为有: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综上所述,骗取3000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将财物处分给行为人或第三方的行为构成诈骗。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客观要件,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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