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
企业小,机制灵活,跟着市场应变。民营企业发展到现在,虽然有了些年头,但主体上,民营企业还是以小企业为主。
(1)企业数量众多,分布面广;
(2)体制灵活,组织精干;
(3)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4)产业规模小,竞争力较弱;
(5)“家族”色彩浓。
作用:
1、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上市场力量演发的催化剂;
2、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是培养企业家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家的摇篮;
3、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是创造性破化的主体;
4、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是融资制度创新的载体;
5、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小企业是民族经济的晴雨表。
缺点:
先天不足,难以发展。民营小企业普遍的素质偏低,在刚开始时,凭借领导人对市场的敏锐的观察,以及一家人拼命努力奋斗的结果,通过最原始的创业方式,小企业一般都能够在市场上分一杯羹。
融资困难。
管理混乱。民营企业的管理实质上是国营体系管理改良简化版,加上中国传统的家长管理制版本。
人才培养力度不够。
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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