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时怎么样确定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获得公司股权的,即使该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权登记方死亡,配偶可以先获得股权中的一半份额,剩余的另一半,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继承必须公证吗
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不需要公证。我国法律就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目前因股权转让过程中极易出现纠纷,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进行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继承的期限
股权继承没有时间规定。股权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上述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但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则按章程规定执行。继承纠纷适用普通民事纠纷三年诉讼时效,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最长期限二十年,即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n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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