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则所谓“老公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婆拿走或使用不算盗窃,不违法。如果夫妻之间已经书面约定婚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妻子偷拿丈夫的财产或者丈夫偷拿妻子的财产还是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条件的。
丈夫欠钱妻子要还吗
看情况而定。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负担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妻子不用还。
否则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也要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亲属之间的“盗窃”一般不安犯罪处理;但是如果确有必要,仍然可以追究,不过应该与社会上的盗窃应有所区别。所谓确有必要,一般是指数额比较大、情节比较严重,或者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等。
全文5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