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申请;
2、公司章程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和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总公司被告分公司能注销吗
如果分公司注销后其财产没有进行处理,以该分公司或撤销该分公司的单位为被告要求承担付款义务,如果该分公司没有财产,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公司为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1、法律问题
分公司注销后未履行的债务和未实现的债权,总公司可以总公司的名义履行债务和实现债权吗?
2、律师答复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可以总公司的名义履行债务和实现债权。
3、法条引用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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