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处罚为警告,指的是对该车辆的违法行为处理警告处罚,在指出违法行为后,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于驾驶人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若能及时改正,对其口头警告或予以书面警告处罚后可放行。对于书面警告,虽然不罚款不扣分,但会记录在案,若再犯同样错误又获得书面警告的,两次可累计处罚款和扣分。
交通违法未处理将按违法日期处罚
按惯例,扣分标准及罚款究竟按新规还是修改前规定执行,应该以机动车违法日期为依据,在2012年年底前的交通违法,应按修改前规定执行扣分及罚款标准。
违法处理以交通违法发生时间为准,而不是以什么时候来处理为界定。所以明年1月1日之前的违法行为仍按照之前的交规处理,1月1日后的交通违法记录才按新规处理。
提醒:一旦司机产生新的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处理,不要养成违法记录累积的习惯。一旦违法记录累积到5次未处理,一旦发现会被扣车。
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从第15天后起每天就会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当然还有被暂扣驾驶证,甚至被依法扣车的情况,由此可见不及时处理交通违规罚款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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