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权益的保障
时间:2023-07-05 14:35:39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权利与义务是相铺相成的,既然专利权人拥有权利,那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每年应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随意使用。

专利发明人变更声明的注意事项

我们所说的专利和专利发明是有一定区别的,专利我们可以认为是一种专属的权利,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而专利中包含着发明专利。专利虽然是无形的,但是他确实一个人发明的行为所带来的,所以如果发明人可以注册这个专利,注册成功后这项发明的专利就属于这个人,最后其他人要是想使用这个专利都是要经过这个发明专利人的同意才行的。

如果有专利想要发生变更,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这个发明人是可以变更的

如果发明人不能变更这项专利的使用权也是不能变更,如果发明人同意变更,是要提交专利发明人变更声明的,这项申请要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是因为开始就填错了或者少填写了发明人,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提出变成申请,需要在变更声明上注明原因,并在声明下方有之前所有发明人的签字以及盖章,这就属于一个完成的变更声明,然后提交上去等待就可以了。

在变更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下面几种问题:

第一,如果是发明人的名字变了提出的变更,这种只要到相关的公安机关开一个证明就可以了,然后提交上去就完成了变成声明。

第二,如果是发明人的身份需要变更,那么可以参照专利转让权的标准进行操作,这点的变更申请是需要所有的发明人同意的,并且在变更申请上签字。

变更申请的内容其实只要包含需要变更的原因以及相关发明人的签字和盖章就可以了,不过如果发明人是要将自己的专利变成别人的时候还是要提前咨询相关的律师,毕竟一旦变更成别的人这项专利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自己不在对他享有使用的专权了,如果这不是变更的本意就会给自己带来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有关职务发明的规定如下,这条规定谁有权利申请专利和获得专利权: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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