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视为撤回的情况如下: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人什么情况下撤回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之前撤回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是发明创造者的权力,可以使用,也可以放弃,包括行使过程中的放弃。申请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撤回申请的愿望,申请自到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起生效。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期。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印制专利申请文件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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