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孕期检查和接生证明,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证明以及审批,换,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需要的资料1、流动人口结婚证明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明书,没有流动人口结婚证明书的情况下,可以用家庭户口簿代替2、结婚证明书(离婚的情况下,提供离婚证明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停书、失去配偶的情况下,提供死亡证明书和户籍注销证明书)3、避孕证明书,49岁以下的自己的结婚者,提供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避孕措施证明书,以及最近3个月由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行的检查证明书,对于不按规定执行避孕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与户籍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合同的4、关于生育证明书,提供生育证明书等相关的生育证明书,提供生育证明书的生育证明书。
陕西现在还需要办理准生证吗
陕西现在还需要办理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确认盖章;
2、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3、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4、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
5、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6、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7、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办准生证需要的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
6、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确认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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