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2.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的;
3.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
申请材料
1.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相片;
3.监护人证明材料;
4.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提供);
5.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
备注:以上材料除第2项以外全部需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
2.预约成功后,由申请人本人携带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4.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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