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在行政机关核定的商品类别上,对行政机关批准注册使用的商标享有专用权。这个规定可以这样拆解:
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注册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应当与注册时被核准的商标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不仅不受《商标法》保护,而且可能招致承担违法使用商标的法律后果。
简而言之,就是注册了这个“样子”,就保护这个“样子”.
2、以“核准使用的商品”为限
根据我国参加的尼斯协定,目前商标注册的国际分类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一般情况下,一个注册商标仅在其申请的该类商品中享有专用权。此外,对驰名商标还实行特殊保护政策,将限制他人使用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商品类别。
简而言之,商标分45个类别,如果你只注册了一个类别,就仅在这个类别对你做保护。
二、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如果商标侵权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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