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XX在京会见来访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副局长特瑞莎.瑞一行。他在会见中表示,希望与美方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加强与美方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探讨,适时开展各种交流合作。
在回答特瑞莎.瑞关心的保护商标专用权问题时,付XX表示,从去年10月起,全国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周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经过上下共同努力,现已取得了重要成果。9个月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万多起,涉案金额5亿多元,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757起,还探索建立、完善了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的依法、规范、高效打击侵权假冒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付XX表示,自2008年10月总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开展了一系列密切而富有成果的合作。今年9月,总局将派15名商标审查员赴美进行培训。双方还将分别在对方国家举办如何在各自国家保护商标的宣讲活动等。他希望与美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加强与美方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探讨,适时开展各种交流合作。
付XX还向客人介绍了《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情况,以及工商机关在商标申请、审查及专用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他表示,近年来中国的商标申请量进入快速增长时期,预计今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140万件。国家工商总局积极采取措施,从2008年起实现了审查量大于申请量,扭转了自2000年以来申请量一直大于审查量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2010年彻底解决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问题。目前,商标注册申请和评审周期分别压缩在12个月、18个月内。
特瑞莎.瑞表示很高兴访问国家工商总局,她赞赏中国工商机关在专项行动中所取得的成果,称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特瑞莎.瑞介绍了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的情况,并邀请国家工商总局加入美日欧三方商标主管机关负责人会议,还就中国《商标法》的修改、商标专用权保护提出了一些建议。
总局国际合作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陪同会见。
全文9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