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并且对方是营运车辆的,赔付如下:
1、赔偿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交通事故追尾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对方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索赔程序:
1.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2.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3.第三者修理。
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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