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的经营期限有限制吗经营期限是指公司存在的有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规定经营期限,属于公司自身行为;其次,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有限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筹期限,是指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的经营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是指行政机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注明的期限;无限期是指法律不要求公司注明期限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八项内容不包括公司的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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