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疫苗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毒的抗体,用于预防狂犬病。
凡被狂犬、疑似狂犬或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皮肤或粘膜破损处时,不分年龄、性别均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用肥皂水反复冲洗后再用碘酊酒精消毒数次),并及时按暴露后程序注射本疫苗;凡有接触狂犬病毒危险的人员应提前按暴露前免疫程序接种
暴露后免疫程序:
一般咬伤者于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
或“2-1-1”程序法,于0天、7天、21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4针,首次加倍。严重咬伤者(头、面、颈、手指或多处咬伤者,咬伤皮肤或舔舐粘膜者),应于0天注射本疫苗的同时,用抗狂犬病血清(40IU/kg)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20IU/kg)浸润咬伤局部和肌内注射。
本疫苗供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禁忌]
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疫苗注射无禁忌症。
[副反应及处理]
注射后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可自行缓解,偶有皮疹。
(1)因疫苗需冷链系统保存,不建议由就诊者携带疫苗至异地注射。
(2)切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
全文4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