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达到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六十七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之五、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二、造成森林火灾,导致两公顷以上的的林地被烧毁的,需要立案处理吗?
1、造成森林火灾,导致两公顷以上的的林地被烧毁的,需要立案处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的,需要立案处理消防责任事故案。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怎么办?
1、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没有管辖权,需要移交案件。
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2、在侦查期间,若是发现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给法院。
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占用林地,也不得放火烧毁林地,否则有可能会因为涉嫌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公安机关若是发现已经满足了特定案件的立案标准,需要立案处理。若是对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还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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