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80后,一个90后懵懵懂懂的跟着人去追要高利贷欠款,在追债过程中非法拘禁欠债人,却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无所知,直到深陷囹圄才追悔莫及。12月11日,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对该期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小崔、小张和小杨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六个月。
2009年4月,何某向朱某、老川(在逃)借了一万元高利贷用于赌博,加上利息一共欠老川等人一万五千元。2009年5月28日14时许,老川带领被告人小崔、小张和小夏(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在会泽县者海镇找到何某并向其索要债务,何某称没有钱偿还,老川便与小崔、小张、小夏将何某从者海镇带至会泽县城老烟厂生活区14幢1单元301房间。由小崔带领小张、小杨、小夏负责看守何某,在房间内将门反锁,期间何某外出过三趟,但前后左右均有人跟着,直至5月30日19时许,何某才被民警解救,整个过程达54小时。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被告人小崔、小张和小杨对指控其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崔、小张和小杨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崔、小张和小杨的行为属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小崔、小张系本案主犯,被告人小杨是本案的从犯,可从轻处罚。鉴于三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教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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