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程序:
《行驶证、牌照、登记证书遗失补办行》
1、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登记表》;
2、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号牌或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补登记证书);
3、检测站核对车辆;
4、到电教室办理遗失公告;
5、补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办理委托代理人申请.
6、驾驶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7、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8、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带好车辆登记簿,行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即可,大约一周左右。
二、注意事项: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的第二代身份证,开着需补办行驶证的汽车,去无锡车管所给汽车拍照,填表,缴费,办理补办行驶证手续。如果车主不是无锡户籍的本地人,再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以上办理指南只针对车辆上牌登记地是无锡的机动车(车牌是苏-B打头的)。
如果是无锡下瞎的县级市宜兴市,江阴市登记注册上牌的机动车,请去下瞎的县级市车管所办理,流程相同,费用一致。
1、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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