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的流程:
1、买房人首先要看房,有意向后要确定房屋的产权、产权人和其他必要性情况;
2、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南京买卖二手房流程
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具体如下:
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
办理贷款手续:买方准备贷款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
办理交易过户: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
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可单独办理,要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水、电、煤气、物业费、有线电视等过户、钥匙交接,签订《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