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植物人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变成植物人的,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超出保险公司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而具体赔偿数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关于交通事故中植物人的赔偿标准
车祸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一般在几十万左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1、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3、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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