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可以承保哪些风险呢?保险单中都会在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条款中列出。
1.保险责任
主要有意外事故、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盗窃造成的损失。包括:
①火灾;
②爆炸;
③雷电、冰雹、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④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及外来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⑤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防止灾害蔓延或施救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或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凡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有些保险公司对盗窃险作出了可以单独承保的决定。保险单上具体说明的条款针对的都是强迫和暴力出入的情况。如果你是忘记锁门造成的失窃,不受索赔条款的保护。因为小偷只是开了门进去拿了东西,并不能算盗窃。另外如果你在外出旅游时把一架高级相机丢失,因为它没有放在注明的地址室内,而且室内没有明显盗窃痕迹,故家庭财产保险不予赔偿。
2.除外责任
即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投保人必须仔细了解,以免在保险责任上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通常包括:
①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②核于辐射和污染;
③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如同一台电视,如果是由于线路问题造成损失,就属于除外责任;而如果是因为雨天被雷电击坏,则是保险责任。当然,保险人要对损坏原因进行科学地分析查勘,尔后做出结论。
④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⑤放在露天的财产以及存放在简陋屋棚内的保险财产由于暴风、暴雨所致的损失;虫蛀、鼠咬、霉烂、变质的损失;
⑥时间流逝对财产带来的损失,不可避免的自然损耗不能由保险来赔偿。
全文7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