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三类签订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3-14 19:21:45 2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的内容如下: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一、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然后另一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双方还必须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约定;

2、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并且对共同抚养的方式达成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当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二、双方自愿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首先对于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但是,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全文9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协议 最新知识
针对婚内财产协议三类签订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婚内财产协议三类签订条件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