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备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持有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材料
原件
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
4.决定。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全或者更正。
3.审查。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
4.决定。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封开县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5年)
第十九条水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件。
已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报废、转让或者变更经营者,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变更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8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