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
有一位被告人,他在客观上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并未意识到这一点。然而,他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对加害人使用了武力。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客观上对加害人的人身造成了防卫效果。偶然防卫也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被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2、“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
偶 然 防 卫 与 假 想 防 卫 的 认 定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对侵害人采取制止行为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的行为。根据素材所述,防卫挑拨、假想防卫、防卫不适都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针对不法侵害;二、在侵害进行时;三、针对侵害人;四、不超过限度。因此,只有符合这四个条件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总之,有一个人在客观上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对加害人使用了武力。被告人客观上对加害人的人身造成了防卫效果。偶然防卫也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行为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对侵害人采取制止行为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的行为。三、在侵害发生时;针对侵害人;四、不超过限度。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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