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买房,然后加女方名的,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男方全款买房后,将女方的名字加上的,视为男方自愿和女方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提起房屋分割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1、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划分方式如下:
(1)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如无相反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各自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夫妻按各自父母出资额按份共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离婚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分配:
1、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法院判决;
2、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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