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一年去司法所12次。缓刑报到一般是一个月报到一次。考察机关需要经常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及表现,犯罪分子在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缓刑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判了缓刑去司法所做什么
判了缓刑去司法所一般要参加社区矫正。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去司法局参加社区矫正,司法局是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的行政机关,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后需要在判决书生效的十日内向司法局报道。
缓刑考验期必须要进行社区矫正,定期报告或学习。缓刑人员一般都是由当地司法所负责监管,需要定期到司法所报告情况或者参加集体学习,为了便于管理,可能还会使用手环或者脚环的方式进行管控。整个缓刑考验期间都不能随便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旦无故离开这个范围,管控措施就会发出警报。缓刑考验期比较长,一般是在判决的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而缓刑考验期限的计算,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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