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证处是不能做借名买房的协议,但是律师事务所能够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律师见证,并且出具律师见证书。借名买房的协议只要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则就是合法有用的。律师见证的优点是律师不仅会帮助客户拟定协议内容,以免往后产生纠纷,还会将整个签订协议的进程视频录制下来并且永久保存。
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
借名买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借名买房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借名买房属于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但是又因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记名的,所以说不转移登记之前,实际记名人是有可能对房子进行处置的,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以合理价格购买是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的话,借名买房的协议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的话,该协议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协议的话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借名买房协议是不可以进行公证的。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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