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通过土地出让取得的或者通过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纳入土地使用权补偿范围。将工厂更换为新工厂的价格是更换后建造工厂的成本。房屋拆迁时的损坏赔偿也是一个新问题,实践中的客观状态是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只要满足正常厂房的固定形式,就应该按房屋计算。因拆迁造成企业停产或停产的成本补偿。
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照平方米来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流离失所的家庭积极协助房屋拆迁,如自愿搬迁到郊区或不要求安置单位重新安置房屋。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村并镇如果安置农民的地点太远的话,农民是可以拒绝的。
搬迁是自愿的原则,如果他们不愿意搬,是不可以强制他们搬走的,否则是不被我国法律允许的。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营业用房,是指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直接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包括金融、娱乐、餐饮、服务等类型的房屋。非营业用房,是指除营业用房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房屋,包括工厂、站场码头、仓库堆栈、办公、学校、医院、福利院、公共设施用房等。
该《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属于营业用房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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