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款欠条有效期有没有期限
材料款欠条有效期没有期限,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需要一式两份吗
欠条不需要一式两份。合法欠条的写法:
1.欠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欠条的内容一般包括欠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欠条必须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签名和日期。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欠条纠纷法院管辖权
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谓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说你所在地是履行地。你可以在你所在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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