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市场不健全,监督不力
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推广应用程度及效果与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完善及有效性紧密相关。我国目前股票市场上股价不能真正反映企业业绩,特别是对幕后交易等非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尚不健全,引入股票期权制度、甚至允许回购股票,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搞违规的内部交易、勾结庄家操纵股价,再利用股票期权从中获利,造成激励作用的失效。
2没有有效的经理人才市场
经理市场主要指利用市场供求价格机制的作用对经理阶层进行有效激励和监督的一种市场机制。经理市场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检验经理人员决策正确性和分配经理人员报酬等方面。可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经理人的选拔中市场的作用较小,同时对经理人的考核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还未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样就会导致企业经理人员通过股票期权获得的巨额收入与公司业绩不挂钩。这必将影响股票期权制度的推行。
3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存在的法律障碍
实施股票期权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保证,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类似于美国国内税务法则的国家法律涉及到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构架与实施细则,也缺乏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法中股票期权行为与交易的法律条款。《公司法》、《证券法》都无公司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规定,还有些条款使股票期权方案根本无法实行,特别是股票期权的来源难以解决。股票期权计划的股票来源一般有两个,一是发行新股的留置股份,另一个是回购股份,这是既不摊薄股本又简易可行的方法。但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减资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的情况下才能回购股份,这使得公司只能用增资摊薄股本的办法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此外,税法的有关规定也不明确,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缺乏等。
4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公司治理机制的初步建立、公司控制权的正确配置为前提的。作为一种长效性激励制度的股票期权也必须在完善的公司治理下才能发挥重要作用。美国也正是在推行大棒(监督机制)和萝卜(激励机制)兼施并用政策的这样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下,股票期权制度才发挥了有效的作用。而目前在我国,公司治理问题仍很突出,不利于股票期权制度的推行。
(1)国有股东代表缺位,行政干预严重;
(2)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了董事会,董事会不能真正代表广大表股东利益;
(3)董事会缺乏健全的内设机构,如由独立董事会主导的薪酬委员会,董事会议事和操作程序也不规范;
(4)企业受内部人控制,企业管理层有可能过度地自我定薪、自我激励,通过股票期权获取巨额收益,侵犯股东的利益,甚至造成公司和国有有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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