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的具体情形有: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2、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4、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能追回吗?
离婚财产转移可以追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时或者已经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行为,情况紧急时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申请。
此外,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确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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