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
时间:2023-03-09 19:10:10 2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将财物由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一方。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事实。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虚构。隐瞒真相,是指对受害人掩盖某种客观事实,使之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交出财物。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

借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满足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不知情者应该怎么办

诈骗不知情者的处罚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具体说就是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且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本罪要求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是在对于他人的诈骗行为确不知情的情况下予以了协助行为,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是否知情应根据证人证言、被害人指控、当事人实施客观行为的合理性等其他证据综合认定。知情包括确实知情和应当知情。如果属于应当知情,同样构成诈骗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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