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撤销清算组的职责是:
1、保管、清理被撤销的金融机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确认债权;
3、处理与清算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4、办理其他清算事务。
一、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的组成及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权利: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三、公司破产清算组有哪些职权?有什么影响?
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的职权: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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