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本是城市务工青年,后经多年打拼,不愿意再四处漂泊,遂返回家乡打算自行创业。与妻子结婚后,张某就来到妻子所在的村庄安家立业。张某以家庭的名义在村里承包了一块土地,并自行出资在承包地上建造了房屋和一片鱼塘。经过多年的经营,鱼塘的规模已初见成效,张某一家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但是,好景不长,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葛店开发区及葛店新城总体建设规划,结合电子商务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需征收张某房屋及鱼塘所在地的集体农用地。由于补偿标准偏低,张某与征地部门一直未就补偿价格协商达成一致。2015年5月,在没有事先告知,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十几名施工人员闯入张某的鱼塘,将鱼塘的水抽干,大量鱼苗死亡。后又将鱼塘强制填埋,张某的土地被强行征用。张某对这种暴行愤怒不已,但是却深感无能为力。经过多方思虑,张某选择了委托代理律师为自己维权。李文谦、孟文静两位律师在听取了张某的陈述和意见后,多次组织相关律师开会对此案件进行讨论,逐步展开了维权的里程。
【办案掠影】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了解征地情况。
通过委托人张某的陈述,李文谦、孟文静两位律师了解到张某并不知道土地征收决定等征地法律文件,为此,两位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局、发改委等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公开涉案的征地批复、征地公告、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等材料,以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了解征地情况,
2、提起行政复议,《征收土地公告》被确认违法。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李文谦、孟文静两位律师获取了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葛店开发区分局作出的《征收土地公告》,对委托人张某鱼塘、房屋所在地的土地进行征收。李文谦、孟文静律师从《征收土地公告》作出的主体、程序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征收土地公告》的违法性,认为《征收土地公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规定,遂向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葛店开发区分局作出的《征收土地公告》。行政复议机关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该委进行审理)通过全面审理,确认鄂州市国土资源局葛店开发区分局作出的《征收土地公告》违法。至此,张某的维权之路,取得阶段性胜利。
3、提起行政诉讼,拉开维权诉讼大幕。
对于施工人员强行填埋鱼塘这一暴行,李文谦、孟文静律师在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准确充足地情况下,迅速果断向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填埋鱼塘及侵占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辩称,东湖东路施工项目的合同约定建成验收合格后再付款,施工方为了推进施工进程,在管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填埋鱼塘。作为被告的管委会有无授意行为成为本案审理的争议。李文谦、孟文静律师在庭审中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的指出了案件的关键,在强大的事实面前,违法行为无所遁形。虽然管委会辩称并无指使行为,但是却未能提供相应证据。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最终判决确认管委会对张某鱼塘强制填埋及侵占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张某的维权诉讼取得了可喜可贺的胜利,其所受到的损失也终将得到赔偿。
【律师说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前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虽然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违法用地的行为,但是在拆迁过程中,强拆强征的行为却仍然屡见不鲜。面对暴力拆迁行为,有些受害者选择了忍气吞声,做一只沉默的羔羊,而有些受害者却勇敢的站起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权益而战。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暴力强权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不容侵犯,那些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的人,法律终将为你争取到可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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